关于开展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和医疗纠纷预防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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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和医疗纠纷预防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一、 培训对象
(一)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全体在培住院医师(包括 2018 年即将完成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共计 9 学时,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3 学分。其中慢性乙型 肝炎防治知识 6 学时 2 学分,医疗纠纷预防知识 3 学时1 学分。
三、培训时间
2018 年 4 月 15 日-9 月 30 日。
四、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学员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平台(bjsqypx.haoyisheng.com),登录学习路径详见平台使用说明;或登录微信公众及 APP 号— 好医生,登录后可见详细使用说明。
五、培训要求
此次培训将作为 2018 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凡纳入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此项培训,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计入当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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