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保人员就医流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参保人员来我院就医时,无需选定,直接就医即可正常报销。“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征地超转人员”需在就近社区医院进行转诊后(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已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未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需先到社区转诊),才可在我院医保报销。
门(急)诊就医流程:
北京市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自助机完成挂号缴费,如需“门诊收费票据”请到窗口打印。
住院就医流程:
1、北京市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入院处办理入院登记后,留存患者社会保障卡,患者出院结算后归还本人。
2、如果住院期间,有特殊原因需要到门诊发生费用时,请不要用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和交费,反之将导致住院费用无法报销、无处报销。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如果因伤来我院就诊,请如实告知受伤原因,因他人原因(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导致的伤害须全额交费,由责任方负责您此次的医疗费用;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须全额交费由单位申请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手工报销。
2、当因急诊未带卡或计划生育、社保欠费等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再持相关票据到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
我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话:84322319(工作日)